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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全球涉外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四)|《国界未定区域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治理的

困与解 ——以中印、中不边境执法实践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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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9-03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以下文章来源于涉外刑事法苑,作者涉外刑事法苑

编者按

2025年8月16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指导,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共同发起主办“新时代刑事法治领域涉外执法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春城昆明成功举办。盈科全球涉外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邀的律师实务团队,深度参与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

以下是盈科全球涉外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区副主任白宇律师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齐聚了学者、公、检、法、司、律在内的涉外刑事法治盛宴。正如延安老师所说,这样的活动不是首次,但有律师共同参与的,也实属首次。为主办单位的开放视野高远格局点赞。

同时也要特别感谢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昝莉处长——正是她宝贵边境执法经验实践思考,才得以形成这样一份汇报成果,就中国与印度、中国与不丹,国界未定区域的执法难题,与专家同仁进行交流。

这看似是一个小众的区域治理课题,但俄乌冲突、巴以战争,无不印证,国界问题始终是国际关系中最敏感的核心议题,这份汇报成果也体现出一线边防民警及涉外刑事律师,对这类全球性治理难题的关注与回应。

我将从现实困局深层矛盾破局探索三个方面作以汇报 。在边境地区,我们看到的是优美的自然景观,而对边防民警而言则是艰苦的执法环境,和“看不见的国界线”。

国界,简单说,是国家主权管辖的空间界限,通常由国家之间通过条约、协定进行明确划定,并且有界碑、界桩为标识。国界对于规范人员、货物的跨境流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在中印、中不边境,因历史遗留问题,如中印边境“麦克马洪线”,和复杂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存在着一些国界未定的区域,即两国没能通过正式法律文件明确划定边界,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也很难达成共识,目前仅依据历史习惯实际控制形成了临时的界限,而实际控制范围还严重重叠。这种“界未定 境不明”的状态,为刑事执法埋下了一系列难题。

难题一,空间基准模糊,导致人员身份、犯罪既遂认定难

藏南地区作为典型的国界未定区域,边民的文化习俗与我国西藏一脉相承,我国政府始终主张藏南地区属于中国领土。但印度却单方面地对该地区人员进行身份登记与管理。直接导致执法过程中,行为人身份的认定陷入两难境地:认定他们"中国公民"的话,但是他们又处于印度实际管辖区域;如果认定为“外国人”,就变相承认印度对藏南区域的非法主张,违背我国主权原则。身份认定难,会让一线民警陷入执法犹豫。

与此同时,传统刑法以“越过法定国境线”作为偷越国境犯罪的既遂标准,这一标准的适用依赖于清晰、法定的国界。但在国界未定区域则难以适用。导致“是否越过国境”这一事实判断失去客观基准。

难题二,执法标准冲突,导致行为性质认定难、跨境取证及管辖难

我国将印方人员越界行为认定为“非法入境”,而印方则主张是“在本国境内活动”,那么,对于跨境走私、非法滞留等行为,双方在“是否构成犯罪”“到底归谁管辖”这一问题上形成根本分歧。进而导致取证行为的合法性证据来源地主权归属嫌犯移交赃物返还等问题都难以达成共识。

难题三,政策主导、法律缺位的执法现状,导致执法规范化程度不足

目前,争议地区的执法多依边防政策双边磋商机制,进行政策性处理(如口头警告、劝返等),但对于“何种行为应启动行政或者刑事追责”缺乏明确标准,政策的灵活性会导致同类行为处理结果不一致,让一线民警很难拿捏执法尺度。

这些实践困境的背后,是历史遗留政治博弈与法律体系的多重交织。但边境治理不能等国界划定后再开展,我们必须在维护主权的前提寻找务实的解决方案。结合一线执法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三个具体的方面予以突破:

第一,完善国内法适用细则。建议制定《国界未定地区边防执法暂行办法》《争议地区执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以历史传统习惯线、实际控制情况以及双方达成的临时管理协议作为参考依据,来确定边境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同时推动两高在《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补充针对国界未定区域的相关内容。

第二,优化具体认定规则。建议以“是否脱离中方实际管控范围”作为既遂标准,一方面中印两国已经签订了《边境和平与安宁协定》,其中的“实际控制线”对犯罪认定具有参考价值;另一方面“脱离实际控制区域”认定既遂,能避免对“国界”概念的依赖,够相对准确判断行为是否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造成实质性侵害。

第三,建立人员身份“区分管理”机制。将国界问题和人员交往问题区分看待,对争议地区人员身份的认定,可以参照2023年,中国驻印大使馆为3名伪“阿鲁纳恰尔邦”运动员签发“另纸签证”模式,在法律文书中注明“身份认定不涉及主权归属”,将这类人员身份表述为“来自中印争议地区的涉案人员”,而非直接认定为“外国人”或“中国公民”。

此外,对于“实际控制区域”的界定,证据收集与固定等问题,还都需要持续研究和探讨。边境治理的终极目标不是划出一条冰冷的界线,而是守护好边界两侧人民的安宁。请领导、专家、同仁们关注西藏边境的执法难题,共同为全球国界未定区域的边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白宇

盈科全球涉外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区副主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硕士、诉讼法学博士

执业成就:在刑事审判领域有12年的经验,曾获优秀公务员并授予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政法楷模等荣誉。参与多起复杂疑难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为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培训。

执业优势:理论功底深厚,发表多篇专业论文,能够迅速获知前沿学术观点,为案件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曾在北京某法院刑事审判庭任职,对中国司法实践有深刻认知及丰富的司法裁判经验。

Bai Yu, Deputy Director of China Region, Yingke Global Foreign-related Criminal Law Service Center Education Background: Ph.D. in Procedural Law,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Professional Achievements: Attorney Bai has 12 years of experience in criminal adjudication. She has participated in the handling of numerous complex and difficult cases involving official crimes and economic crimes, and has conducted criminal compliance training for both state-owned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Professional Advantages: Attorney Bai holds a Ph.D. in law, with a profound theoretical foundation. She has published multiple professional papers and is able to quickly grasp cutting-edge academic views to provide innovative solutions for cases. Having served for twelve years in the criminal division of a Beijing court, he/she has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China's judicial practice and extensive experience in judicial decision-m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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